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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警官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江蘇警官學院
學校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
學習形式:全日制
校 址:浦口校區(qū)(南京市浦口區(qū)石佛寺三宮48號)
安德門校區(qū)(南京市雨花臺區(qū)小行路16號)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警官學院招生就業(yè)(入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社會各界和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具體實施部門規(guī)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且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專業(yè)面向江蘇省招生,考生須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專業(yè)面向全國招生。
三、招生條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綜合素質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guī)定的標準,適應學院教學要求。
報考公安專業(yè)的考生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條件
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考察。考生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忠于祖國、忠于人民,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并適合從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治考察不合格:
1.受過刑罰或免于刑罰、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的;
2.有泄露國家秘密或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3.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危害國家安全言論或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非法組織、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4.組織參加色情、吸毒、賭博等活動或因毆打他人、盜竊、搶奪、敲詐勒索等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5.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6.已取得國(境)外居留許可或16周歲后出國居留6個月以上的;
7.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中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利益的行為或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非法組織和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8.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中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社會影響惡劣犯罪或者貪污、賄賂受到刑事處罰的;
9.有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二)身體條件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2.體形勻稱,動作協(xié)調,不能過于肥胖或消瘦。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左右眼單眼裸視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
4.兩耳無重聽;
5.無口吃;
6.五官、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胎記等),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無特別明顯的癜痕、疤痕、胎記、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風等,身體其他部位無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等;
7.身體無明顯缺陷(如雞胸、駝背、腋臭、嚴重靜脈曲張、步態(tài)明顯異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腳板、紋身、少白頭、嗅覺不靈敏等),無各種殘疾、畸形;
8.本人或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9.無傳染病,肝功能正常;
10.無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學校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復查,凡弄虛作假經核實或經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生條件的,學校將按學籍管理規(guī)定取消學籍或作其他處理。
(三)面試、體能條件
1.面試。面試主要從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體平衡和協(xié)調性、反應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2.體能。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評,成績合格(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體測項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等4個項目,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體測項目合格標準為:男生50米跑9.2秒以內,立定跳遠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內,引體向上9次/分鐘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內,立定跳遠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內,仰臥起坐25次/分鐘以上。
四、面試、體測、體檢與政治考察
報考我院公安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和學院組織的面試、體測、體檢(以下簡稱面試)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試和政治考察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我院錄取分數線后,方具備被錄取資格。
(一)報考公安專業(yè)的考生實行預報名。面試工作前,報考我院公安專業(yè)的考生于7月12-16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tài)口令進入報考公安院??忌畔⒉杉到y(tǒng),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二)面試工作于7月下旬高考成績公布后在學院浦口校區(qū)進行,面試日程安排、面試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學院確定并通過各級招辦和媒體公告,有意報考我院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成績單、戶口簿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面試。
(三)面試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在測試過程中如有一項不合格,視為面試整體不合格。
(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錄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五、錄取規(guī)則
(一)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二)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投檔輔助分排序;投檔輔助分相同時,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擇優(yōu)錄取。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yè);其他?。ㄖ陛犑?、自治區(qū))按“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yè)。
(三)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公安專業(yè)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限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因為高考信息填報錯誤責任自負。普通(非公安)專業(yè)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五)對江蘇籍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2B,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5合格。
(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教學只安排英語語種。
(七)招收女生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5%。
六、收費標準
(一)學費:公安專業(yè)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專業(yè)按5200元/生·年標準收費,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按5800元生·年標準收費(詳見蘇價費【2014】136號)。
(二)住宿費:浦口校區(qū)1200元/生·年(6人間),安德門校區(qū)1100元生·年(6人間)(詳見蘇價費【2002】369號)。
七、學生資助
學院為學生設立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八、畢業(yè)就業(yè)
學院對修滿規(guī)定的課程、達到規(guī)定的畢業(yè)要求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頒發(fā)江蘇警官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yè)證書,并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人才招錄培養(yǎng)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5]10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于推進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人才招錄培養(yǎng)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人社發(fā)[2016]404號)的有關精神和當年國家、江蘇省關于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經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合格的錄用為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按國家規(guī)定政策就業(yè)。
九、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電話: 025-52888910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jspi.cn
學院網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
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25-52880342
紀檢監(jiān)察室電子信箱:jw@jspi.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浦口區(qū)石佛寺三宮48號
郵政編碼:210031
十一、本章程由江蘇警官學院招生就業(yè)(入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